|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13000000/20210324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1-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坚决禁止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告
2020年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我们逐级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但还没有引起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的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然存在,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坚决禁止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强耕地保护,现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内容进行再次通告。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请您严格执行农村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从自我做起,保护耕地!
如您有建房需求,请按照先审批后建设的要求,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批!
如您正在违规建房,请立即停止并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如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仍然违规建房,我们将上报县级执法机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拆除!
请广大村民积极监督,如发现违规建房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34—5584003。
肖咀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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