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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2:51: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合水县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s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合水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合水县统办楼,电话:0934-55215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合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及甘肃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审计局和县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审计法定职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和拓展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强化监督落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做好“经济体检”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报送审计重要工作动态,全局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经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信息81条,其他媒介(如:陇东报、庆阳审计等)主动公开信息19条。主动公开了我局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同时,还公开了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进一步加强了审计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把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常规性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上传、审核、统计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庆阳市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小组、陇东报主流媒体平台对接,多渠道宣传合水县审计局审计取得的工作成绩,全方位展示审计改革发展的良好形象,传播审计声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县上领导对我局报送的审计报告和信息作出明确具体批示7篇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合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庆阳审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做好政府公开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结合我局职责,对机构信息、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发布,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完善内部审核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定期对政务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同时,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中明确监督和救济方式方法,监督保障措施持续发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县委县政府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充分,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彻底;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法规细化的不多,还停留在比较原则、抽象的规定上;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信息解读形式有待拓展,群众的参与度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立足实际,结合当前存在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责任,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在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加大考核力度、营造宣传氛围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到应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公开,按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政务事项、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及时,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增强解读实效,进一步拓宽解读渠道。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