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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1:38:4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合水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s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合水县统计局(地址:合水县统办楼统计局办公室218室,电话:0934-55215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能,全面公开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扎实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以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条,其中通知公告17条,统计信息6条,统计公报1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财务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安全审核,强化事前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通过网站及时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有关数据和预测分析,主动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季报、部门预(决)算公开等信息,主动发布统计领域政策文件及有关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凡是上网信息必须审定,规范了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承办的组织推进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要。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文字叙述较多,运用统计图表、图片比较少。

改进办法: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二是立足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与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及群众的需求。三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展网络平台,解答各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