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43000000/20240620000000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合水县人民政府于2月29日印发了《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政办发〔2024〕9号)。现将《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问题,坚决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场所,严肃查处医疗服务和药品购销领域违法活动,规范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药品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成立全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组织协调,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相关部署,研究指导、协调全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掌握全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建议,协调组织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成员单位由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网络舆情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组成。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把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与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取得实效。
五、实施步骤。全县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于2024年3月开始,6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10日),集中清理整顿阶段(3月11日至6月20日),检查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相关链接: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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