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43000000/20240104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合水县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2〕90号)和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社〔2021〕32号)文件精神,合水县人民政府于11月24日印发了《合水县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帮助优抚对象摆脱困境,加快建立突出协同性、体现优待性、注重时效性、调动积极性的工作新机制,推动形成对象明确、保障适度、规范高效的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救急济难水平,增强困难优抚对象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为保障他们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办法》出台的依据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2〕90号)和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社〔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合水县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六章、十四条内容。
第一章 总则,共1条。明确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
第二章 救助对象,共1条。明确了救助对象是指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被认定为优抚对象的人员。
第三章 救助资金,共2条。明确了救助资金为全县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列支。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 救助范围,共3条。明确了4类救助范围、5种不予救助情形及1000元至2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额度。
第五章 救助审批,共3条。明确了救助对象申请救助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及审核审批受理程序。
第六章 其他规定情形,共5条。明确了经办人员保密、申请人提供不实信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法律追究以及《办法》生效日期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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