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43000000/20210407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西华池镇乐蟠路社区2021年预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履行社区公共事务服务职能,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
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4.处理社区关系(社区之间、社区组织之间、住户之间、驻区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社团、利益共同体、家庭与外部的关系),维护社区利益。
5.培养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和对社区的认同感,提高其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消除社区内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的安定团结。
7.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8.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居住社区内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员的监督和帮教工作。
10.协助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帮教“归正”回籍人员,防火防盗等工作。
11.协助城管部门整治社区脏、乱、差及堵塞等工作。
12.协助做好拥军优属,帮困救济,扶残助寡及统战,殡葬,改革等工作。
13.加强社区管理主体的组织建设、功能建设和制度建设。
14.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5.负责本单位及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社区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庆阳市永宁路社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核定编制数7个,内设便民服务大厅、禁毒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警务室、图书室、党建办办公室、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信访办公室、多功能室、司法调解、书画室12个功能室。
(三)人员构成
我单位编制人数7人,本年末实有人员8人,(在根据合财发(2021)38号《关于下达2021年合水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文件,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民地区居民事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3、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4、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1000459.07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1740.93元,增长率为-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减少,单位办公设施已基本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459.07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以2020年12月工资为基数,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人员经费637280元;
(2)社会保障支出:按年初单位与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4970.88元,失业保险4154.98元,工伤保险1187.14元;公益性岗位养老保险70228.22元,失业保险3072.48元,工伤保险877.85元;单位基本医疗缴费45487.52元,单位大额统筹缴费1200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2000元(包括工会会费7000元)。
2、专项经费100000元,其中:
工作经费100000元。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无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0.5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84.44平方米,价值168.78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预算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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