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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5-08-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合政任免字〔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单位:
接中共合水县委文件(合任字〔2025〕39号)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 帆同志任合水县第一中学校长;
杨洁琼同志任合水县乐蟠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合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 高同志任合水县教学研究室主任,免去合水县西华池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张秀钰同志任合水县西华池初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合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庆明同志任合水县西华池小学副校长,免去乐蟠小学副校长职务;
杜永涛同志任合水县乐蟠小学副校长,免去合水县西华池小学副校长职务;
贾 亮同志任合水县乐蟠小学副校长,免去合水县职业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杰同志任合水县西华池小学副校长;
栗养芊同志安排合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按专技四级管理;
贾居魁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合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崇振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郭鸿锦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杨 帆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拓学峰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合水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徐锋锋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合水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王亚炜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西华池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西华池中队中队长职务;
计龙龙同志任合水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免去段家集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赵成华同志任合水县应急救援和评估中心主任,免去合水县包家寨革命纪念馆馆长职务;
杨素芳同志任合水县应急救援和评估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固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广涛同志任合水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西华池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海龙同志任合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唐书选同志任合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唐睿奕同志任合水县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永同志任合水县西华池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崔儒同志任合水县西华池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 伟同志任合水县职业教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小娣同志任庆阳秦直道管理委员会资源开发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董宁洲同志任合水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健同志任合水县民俗文化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关宏同志任西华池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博同志任西华池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强同志任固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琚永枭同志任固城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侯冀陇同志任段家集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和子农同志任板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东林同志任店子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吕向阳同志合水县教学研究室主任职务,安排合水县第一中学工作,按专技七级管理;
朱学俭同志合水县乐蟠初级中学校长职务,安排合水县乐蟠初级中学工作,按专技五级管理;
刘兴平同志合水县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安排合水县乐蟠初级中学工作,按专技四级管理;
高 芳同志合水县西华池小学副校长职务;安排合水县西华池小学工作,按专技六级管理;
孙耀东同志乐蟠小学副校长职务,安排合水县乐蟠小学工作,按专技四级管理;
王小兵同志合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职务;
徐 康同志合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队长职务;
张廷宏同志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张文娟同志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珉伊同志店子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齐宝琛同志合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八级职员。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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