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43000000/202512180000003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展开2025年度乡,村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自查自评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检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成效,着力破解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短板,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乡、村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2025年11月20日—11月30日
督查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二、督查方式
乡镇全覆盖,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个村,采取现场查看阵地、内业资料、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
三、自查督查内容
1.阵地建设: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设乡镇、村级(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挂牌,有办公场所,窗口设置岗位标牌,规范悬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部队及接见退役军人代表照片(至少2张),十大挂像英模、“四五六”工作法、荣誉墙、光荣榜和部长信箱温馨提示上墙。
2.内业资料:按照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清单要求建立台账,对各级走访慰问、立功喜报送达、信访等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光荣牌悬挂:实现应挂尽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分批悬挂、更换台账健全完善,随机抽取5户走访核查。
4.就业创业:清楚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包括规模较大的种养殖业)、就业创业典型、就业创业需求情况。
5.帮扶援助:建立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帮扶解困情况台账,帮扶举措务实有效。
6.志愿服务:“陇原先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和活动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情况。
7.优抚优待:资金发放台账、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年度确认、建档立卡信息更新和优待证申领发放情况。
8.教育培养:“兵支书”“兵干部”培养和党员退役军人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自查阶段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自评,要对所属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全覆盖检查,督促抓好整改提升。
2.县局督查结束后将形成督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发各乡镇。
附件:
202512181510375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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