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43000000/20210909000000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给孙继强等17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民办〔2011〕52号和庆市民发〔2012〕158号文件规定,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3月19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给孙继强等17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标准附后),具体如下:
1.孙继强,西华池镇,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2.孙耀录,西华池镇,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3.杨红兵,西华池镇,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4.徐振林,段家集乡,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5.王志涛,店子乡,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6.张义英,固城镇,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7.邬英杰,蒿咀铺乡,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8.吕兴奋,店子乡,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9.王成红,店子乡,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10.张彦峰,段家集乡,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11.何志明,板桥镇,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12.白林肖,板桥镇,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13.张文渊,板桥镇,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14.张一良,段家集乡,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15.徐书明,段家集乡,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16.武胜科,西华池镇,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17.马通国,西华池镇,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合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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