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43000000/20210909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给高兴胜等4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和武海珍1名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民办发〔2011〕11号和庆市民发〔2012〕158号文件规定和国务院令第602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6月1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给高兴胜等4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和武海珍1名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发放标准附后),具体如下:
1.高兴胜,板桥镇,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2.张卿博,肖咀乡,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3.李振龙,肖咀乡,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4.李乾春,西华池镇,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5.武海珍,西华池镇,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合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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