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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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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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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党组书记、局长 魏逢同志,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彭刚同志,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征兵工作领导先祖相关工作,双拥共建和军地关系协调等工作。联系县人武部、武警合水中队有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杰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政法、财务、机关管理、荣誉奖励、帮扶救助、医疗、住房、科教文卫、征兵、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军人公墓建设规划、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烈士陵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彦峰同志,负责双拥创建、优待抚恤、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创业、思想政治、重大节日慰问、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优待证申领、社保接续、信访维稳、工青妇、政务服务等工作。分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联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张会宁同志,主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联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556123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局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退休干部、平时考核、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外事、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退役军人政策研究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承办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管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材料审核上报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二)拥军优抚和权益维护股(联系电话:0934-5561236)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业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和退役军人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联系电话:0934-5561036)

组织落实计划分配我县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合水县西华池镇古象西路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传真):0934-556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