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合水县人民政府

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213000000/20240621000000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6-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合水县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突出马莲河、葫芦河、固城河、县川河等重点河流,精准发力,抓实抓好畅河、保水、绿岸三大行动,统筹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着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为美丽幸福合水建设提供强有力、可持续、高质量的水生态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夯实管水治水基础

1、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好省、市、县各级河长会议、工作督察、工作督办等7项基本制度及县、乡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按期召开县乡级河湖长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及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落实。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和部门联合巡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提醒告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促进河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及河湖保洁员责任,持续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湖管护工作,明确管护任务,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共同开展联合保洁、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河湖长履职能力及乡村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各县河长办、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切实强化河湖长履职。充分发挥4名县级河湖长和124名乡村河湖长的头雁效应,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湖执法等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巡河调研,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示范带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逐项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河湖安澜。各级河长办要切实当好河湖长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及时做好河湖长动态调整和新任河湖长责任递补,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强化沟通联系,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好河湖长工作要求,着力打造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河湖长制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3、严格落实考核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期开展年度考核。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在620日和1210日前就半年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报告。建立健全重大问题河湖长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开展激励问责,对于履职不力、不作为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对于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河湖长制任务落实好、保护实效强的河湖长、涉及部门及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结合

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利用庆阳电视台、县电视台、陇东报及市、县有关融媒体,推动

河湖长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

安全警示教育、节水护水意义讲解等活动。全面征集河湖治理优秀案例、影像作品,加大对河湖保护、节约用水正面典型宣传、负面现象曝光力度。年内各成员单位在县级以上媒体至少做1次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县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持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借助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河长公示牌、社会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河湖长名录及监督举报电话,严格落实群众反馈问题24小时受理、72小时核查、5个工作日内反馈制度,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引导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参与河湖治理,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吸纳意见建议,优化治理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助推河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着力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

6、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及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水资源指标

管控,推进计划用水全覆盖,加强超计划用水监管及取水许可管理,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持续排查整治违法取用水问题。按计划年底前关闭大水覆盖范围内10眼自备水源井,地下水治理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各级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反馈涉水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销号。持续加强取用水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效能提升年行动,不断规范取用水行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持续加强生态流量保障。配合落实马莲河、葫芦河、城

北河等重点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健全地表水环境质量与生态流量相统一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及过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流量保障,严格落实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责任,持续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做好马莲河铁李川断面、葫芦河太白断面、固城河玉皇沟断面等3个重点河段地表水考核断面流量监测,推动全县生态流量管理上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庆阳市环保局合水分局)

8、深入推行节约用水。按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理念,重点围绕工业农业、城镇乡村等关键领域,细化节水目标任务与对策措施,统筹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合水县2024年节约用水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持续规范节水评价,全面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严控高耗水行业增量,大力鼓励工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城市杂用水、校园景观绿化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

9、全面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确保到2024年底,全县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4%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5以上,进一步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成果;到十四五末,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3亿立方米以内。(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

(三)着力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10、提升河道采砂管理水平。及时公布马莲河合水段水域采砂管理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4个责任人,督促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严格河道采砂行政许可,推行河道采砂集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统筹好河道治理保护和砂石资源利用。落实马莲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建立并接入河道采砂智慧监管系统,强化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全过程监管,配合市水务局组织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提高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水务局;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11、持续严格采砂巡查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深化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湖健康。加强疏浚项目立项审核和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审查,增强疏浚砂利用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河道疏浚作业,严防以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责任单位:水务局、检察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规范水域岸线管控

12、强化涉河项目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许可、项目运行安全隐患等环节督查,重点对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不按审批要求实施、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推动涉河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运行。(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河湖库日常巡查管护和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妨碍河道行洪存量、侵占水库库区导致库容减少、侵占破坏河湖新情况新形式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清除与系统整治。深入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复核销号工作,围绕河湖库区、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周边临近交通道路、跨河公路桥梁开展排查整治,持续健全巡查保洁制度,扎实开展河湖清漂工作,规范处置打捞垃圾,严防垃圾入河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单位:水务局、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夯实岸线管控基础。持续完善河湖名录,强化河道管理,动态调整河道管理名录及相关责任人,落实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水利普查外有管理任务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完善更新河湖划定成果,配合开展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整编处理入库,持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工作,配合完善省级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保障项目依法依规落地建设。(责任单位:水务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全力加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配合开展第五轮河湖资源确权市级核查监理工作,对河湖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10月底前完成全市河湖资源确权市级验收,年内完成河湖资源统一确权工作成果汇总及整理归档,确保河流沿岸土地权属明晰、管理规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深入开展水库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新村、王河水库集

中清理整治行动,科学制定集中清理整治方案,针对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及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香水、曹家寺、孔家沟水库库区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保护水库库容,改善库区面貌,保障水库功能有效发挥。(责任单位:水务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7、稳步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全面覆盖、智能监管、资源共享的思路,结合实时监控、无人机巡检、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全力加快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推动河湖管护手段向智能化、数字化、可视化迈进。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信息技术应用,建立河道采砂信息化监管平台,有效提升河道采砂监管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智慧河湖建设质效,切实做好监管系统及监控设备更新维护,及时处置系统抓拍的有关问题,增强水域岸线状态实时监测感知能力,逐步推动河湖监管由人防人防+技防、河湖四乱事后被动应对事前主动防御转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着力抓好水污染防治

18、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全面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污水收集支管及小街小巷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对雨污合流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对年久失修、淤积漏损严重的老旧污水管道等设施进行维护改造。扎实开展污水管网等设施排查,对错接混接严重的采取管网改造、更新修复等措施,减少对水环境影响。立争年内开工建设店子乡、段家集乡、太白镇3个污水处理站项目和蒿咀铺乡、固城镇、老城镇3个乡镇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加大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力度,确保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4%以上。加大乡村分散污水收集力度,达到应收尽收。(责任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持续巩固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成效,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由集中整治向长效保持转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加快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统计体系,切实做好住建部评估系统填报,力争全市排名稳中有升。(责任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快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养殖场规范处理畜禽粪污。引导现有有机肥生产企业组建生产联盟,扩大生产规模,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基料化及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转化利用。健全农户定点交售、村级网点收集、企业加工利用的收储利用体系和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尾菜处理,确保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5%以上,菌糠转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1、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管控。落实《庆阳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创建。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严格持证排污,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加强马莲河、葫芦河、固城河等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推动跨界河流水污染问题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强化涉水污染源监管。组织开展2024年城市(含县城)

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继续开展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落实监测预警和通报督办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油田开发、城镇生活、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3、谋划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统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强化项目前期论证,确保项目有效落地实施,发挥环境效益。加快推进新建、续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开展竣工验收。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实施合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乡镇污水站处理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项目和中水利用项目,为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奠定坚实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实施单位: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24、严格水质监测预警与保护。配合省市按月开展国家、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对超标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和管控。定期配合开展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分析,对出现剔除环境本底值外的超标项目,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和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县卫健委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25、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按照《庆阳市十四五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配合完成合水县莲花寺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矢量信息制作,全面建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

26、持续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依托特色河湖生态资源,创新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模式,突出水旅融合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庆阳市2022-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完成葫芦河支流曹家寺段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及验收工作,并积极申报省级试点。全面总结创建经验,为其他县区提供典型做法。(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实施单位: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太白镇)

(七)着力推进水生态修复

27、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接续实施好双重项目二期和一村万树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加强经济林营造和产业培育力度,扎实推进河流沿线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科学精准设计造林模式和技术措施,重点推进马莲河、县川河、固城河和苗村河流域造林绿化和生态湿地恢复保护。深入实施固沟保塬工程,以石油、煤炭、天然气、公路等沿河建设项目监管为重点,加大预防监管力度,严查水保违规违法行为,完成骨干坝建设任务4座,保护塬面面积10km2,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56km2,有效减少入河泥沙。(责任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水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8、落实黄河流域禁捕措施。加强渔政执法,牢牢守住生物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等渔业安全底线红线,以苗村河、固城河、县川河等3条河流为重点,在全县河道范围内扎实开展禁渔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渔业水域常态化执法巡查,有效保护境内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八)着力加强河湖执法监管

29、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持续加大对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全面落实《甘肃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下放乡镇25项水行政执法事项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和指导,针对水行政执法领域零案件陈年积案三项制度落实、日常执法职责履行等突出执法问题,结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成效。持续做好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确保水事秩序稳定。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河湖执法效能。(责任单位:水务局、公安局、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30、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公安、检察、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建立重大水事案件挂牌督办和通报制度,健全完善信息交流、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全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处理办结案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再发。(责任单位:水务局、公安局、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推行河湖长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忠实践行两山理论,进一步扛稳抓牢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强化制度保障,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河湖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理念,严格履行职责,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协作配合,凝聚起河湖治理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河湖治理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力度,深入开展河湖长制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对考核存在问题采取一事一单的形式,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力促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发挥好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相关解读:合水县河长制办公室《合水县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