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23000000/202312050000005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2-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上报合水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0年合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领导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层层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普遍通过专题学习、报告会、培训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聚焦贯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县委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印发了《2020年合水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合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合水县整改方案》《关于成立合水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围绕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指导和推动各级党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凸显法治保障作用
(一)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对全县各部门“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出证明事项37项,取消证明事项1项。全面清理2006年至今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不符合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重新修订5件,及时扫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障碍。
(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印发了《合水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在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汇总出目录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目前,共11个部门上报公布第一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28项。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企业发展。行政执法坚持公民一视同仁、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防执法扰企。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在民营企业执法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严防滥用执法权力,杜绝简单化“一刀切”等执法行为发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部门内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整合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等涉企信息数据资源,实现主要监管执法部门涉企信息的集中公示。规范交通运输、公安等16个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四)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和省市制定的实施意见,整合组建了县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12个乡镇建立了综合执法队,形成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坚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实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第五轮行政执法换证工作要求,举办了业务人员培训班,组织各执法单位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6个单位办理了执法主体资格证,为154名执法人员申领了执法证。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定期进行核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认真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对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纠正,拒不纠正的坚决予以撤销并公开通报。2020年,我县共接收有关部门报送需要审查的文件13件,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1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重点项目开发、重大资产处置、10万元以上重大支出、重要经济社会发展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在履行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查等程序后,均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领导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县政府出台了《合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办法》,聘任了3名县委、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和24名法律咨询专家,使法制审查专业人员得到加强。2020年,我县就旧城与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低保户核定、煤炭资源开发、土地确权等专题,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征求专家意见,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我县制定印发了《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执法单位在“信用中国(甘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双公示”数据报送4351条,其中行政许可4037条,行政处罚314条,督促各执法单位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14部。5月初,对全县2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发现问题73条,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及时反馈,并督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县法院积极推动诉讼多元程序构建,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快速进入“绿色通道”,不认罪的案件精雕细琢,使得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县检察院全面上线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了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和办理。县公安局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移送起诉、案件入口统一归口法制大队管理,全面落实案件监督审核终身负责制。县司法局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补贴办法,推行“一案一评”、案件质量与补贴发放挂钩等制度,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发展。
(二)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县法院每月定期通报审判质量和效率情况,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督办临近审限案件。结合“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自纠自查活动和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5000余件。部署开展了“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老赖”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力争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全力破解“执行难”,推动诚信建设。县检察院全面加强记录报告工作,确保“三个规定”执行到位,对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人员等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和本院内部干警过问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要求做到逢问必录、无选择性记录,做到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县公安局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三)强化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各部门坚持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以错案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办案公开制度等为重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了执法质量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考评体系,加强了执纪监督,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净化了执法司法环境,促进了公正司法。
(四)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雪亮工程”、智慧合水建设,不断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作战平台建设。目前,已整合归集各类数据资源233万条,“一站式”审批、“一窗式”办理的智慧政务已全面上线运行。制定印发了《合水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了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治理模式。坚持“五治”融合,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36个职能部门的业务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平台,建立联动指挥调度机制,在网格化管理系统内派发任务、反馈结果,基本实现了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 “法律十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对前八批命名的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查复核,7月份集中对全县“七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验收,顺利通过了全市督查验收。利用重要宣传节点,以疫情防控、《民法典》颁布为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县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155场次,举办法治讲座6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0000余份,推送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50余条,培训法律明白人380余人,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新建法治文化广场6个,组织168人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1+3+x”调解工作模式和矛盾纠纷分级管控工作机制(红、黄、绿),集中力量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实行台账管理,集中力量调处化解,确保了纠纷清仓见底、全面掌控。同时,按照“智慧合水”建设要求,推行人民调解“合水网格”APP管理模式,将调委会、调解员、调解纠纷全部录入全县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实现了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动态管理及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338起,成功调处1295起,成功率96.7%,建立人民调解卷宗183卷,“三调联动”案件19件,司法确认案件21件,填写四联单1155份,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助力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突出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年初给每名律师下达了办案指标,至目前,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件,代写法律文书151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协助企业解决因疫情防控而产生的各类法律问题。2020年,我县新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1家,共办理律师案件91件。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在办证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证所需提交的材料,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326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基层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够透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难以满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全县法律服务人才不足,行政机关缺少足够专业的法律专业人才,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还不够,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个别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未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和行政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机构改革后,原县政府法制办职能划入县司法局,部分乡镇机械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直接划入司法所,不利于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县法治工作力量尤其是部门和乡镇政府法治工作力量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显得比较薄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部门、乡镇之间存在不平衡性,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2021年,我县将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重点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发展进程中经过实践检验确实有效的一些创新性做法,认真总结上升为制度;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调整,切实加强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和权重,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及时发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执法公开,实现透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配齐配全行政执法录音录像设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真正做到“执法留痕”,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增加复议队伍实力和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四是加强依法治县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队伍建设,构建和完善法治信息安全和保密体系,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中共合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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