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23000000/202111150000003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1-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使下列职权:
1、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2、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指派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
3、按照统一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权利。
4、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5、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司法局下设的二级事业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收入77.58万元,比2019年决算收入增加24.89万元,增长32%;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69.27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8.31万元。
2020年度,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支出77.58万元,比2019年决算支出增加24.89万元,增长32%。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69.2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8.31万元。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度,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收入7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8万元,占100%。
2020年度,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支出77.5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7.58万元,占100%。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8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8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5万元。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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