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23000000/202103290000002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3-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1年甘肃金桥律师事务所预算公开说明
《合水县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21年3月12日经合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年度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开,有关事项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
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司法局下设的二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0万元,比2020年52.34万元预算增加了6.96万元,增长13.30%,主要是因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21年甘肃金桥律师事务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0万元,比2020年52.34万元预算增加了6.96万元,增长13.30%,主要是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0万元,比2020年52.34万元预算增加了6.96万元,增长13.30%。
1. 人员经费预算支出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万元、津补贴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6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贴3万元、其他社保1.05万元、其他福利支出3.72万元。
2. 公用经费预算支出3.6万元(含工会会费),比2020年2.4万元预算增加了1.2万元,增长5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其中培训费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原值为12.67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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