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桥律师事务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郭长龙:主持金桥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
合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服务区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4-565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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