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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老城镇 发布时间:2026-01-30 14:58: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老城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在老城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5余条。其中,政府信息、文件公开4条,决算预算2条,村务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老城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老城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涉密涉敏和错别字排查,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老城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时效。做好政府信息网站的日常管理运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老城镇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老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数量、针对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网站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力度,规范内容形式,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保障信息及时准确。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与组织领导,明确更新时限,确保信息及时。二是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突出时效性,针对需求深化内容,加单宣传,增强主动性。三是加强管理,拓展公开深度,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老城镇人民政府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老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子站“政府信息公开报”专栏(https://www.hsxzf.gov.cn/lcz/xxgk/zfxxgknb)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老城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934-568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