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53000000/202511270000002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合水县老城镇木耳出口产业园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备案的通知
庆阳子午岭食用菌有限公司: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规定,经我镇2025年9月29日会议研究,对该宗设施农用地协议和设施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以下备案意见:
一、合水县老城镇木耳出口产业园项目选址在老城镇牧家沟村牧家沟组,用于新建钢构木耳吊袋种植大棚、水、电、路、网等基本配套设施和附属用房,设施农业协议用地88.107亩,符合老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流转协议面积和设施建设方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备案。
三、经备案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或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四、备案后贵公司要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并配合牧家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工作。
老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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