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53000000/20250530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老城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老城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群防群治、积极处置”的原则,避免或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合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相关预案,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第四条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各行政村和镇直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第五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老城镇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 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
第六条 老城镇目前有地质灾害点50处,分别为东关村12处、庙庄村5处、牧家沟村9处、水沟村3处、寺塬村2处、小塬子村5处、杨坪村9处、赵塬村5处。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成立由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分管自然资源的综合执法队队长任副总指挥,科级干部、派出所所长、电管所所长、水管所所长、中心卫生院院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老城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的综合执法队队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一)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
(3)配合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镇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
(4)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共组成六个专业组(应急处置组、灾害调查组、医疗支援组、治安维稳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发生地质灾害时,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组按分工投入抢险救灾。
各专业组职责:
应急处置组名单:
组 长:任建锋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蔡永新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组 员:张旭东 葛廷尧 董旭涛 张津睿 许文昭
严直磊 叶冬冬 梁秀艳 张楷成
主要职责:
1、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3、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的畅通;
4、抢修恢复遭受损失的公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5、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做好灾民安抚工作,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
灾害调查组名单:
组 长:赵廷虎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 茜 镇党建办主任
王 翔 镇供电所所长
组 员:邵彦清 姜旭鹏 张华峰 李艳红 王佐江
朱丽岚 叶 子
主要职责: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人员死亡、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确定地质灾害等级(地质灾害大小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医疗支援组名单:
组 长:许向华 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段玉龙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组 员:陈娟娟 薛嘉禾 张丽娜 梁 莉 周 婷
李 霞 段京生 梁雪荣 张亚娟 张 斌
主要职责: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的安全性;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治安维稳组名单:
组 长:张有桢 镇司法所所长
副组长:彭孔一 镇派出所所长
组 员:高 旗 韩鹏飞 李昌文
主要职责:
1、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名单:
组 长:梅旭纬 镇人大主席
组 员:兰 林 万启龙 张 成 李嘉怡 杨甲龙
彭倩倩 赵 琪 高晶晶
主要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工作;
2、坚持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宣传报道组名单:
组 长:丑嘉凡 镇纪委书记
组 员:邵彦清
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有关事宜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关信息;
2、负责灾情、抢险救灾等的录像、摄影;
3、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援助。
第四章 监测和预警
第九条 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934-5681003),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自然资源业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要及时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村组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接报后,镇政府、村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第五章 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 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第十六条 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六章 灾后恢复与复建
第十七条 自然资源业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溶
第十八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第七章 救灾纪律
第十九条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条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报请镇党委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者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的。
(二)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老城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老城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名单
老城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名单
组 长:李鹏飞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晧巍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赵廷虎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梅旭纬 人大主席
丑嘉凡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建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旭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 茜 镇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段玉龙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有桢 镇司法所所长
吕元博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贾宏洲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葛廷尧 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蔡永新 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高 旗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周世飞 牧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刘万军 东关村党支部书记
谢龙龙 水沟村党支部书记
严 军 杨坪村党支部书记
罗 阳 赵塬村党支部书记
陈芳宁 庙庄村党支部书记
薛占红 寺塬村党支部书记
白雪云 小塬子村党支部书记
陈娟娟 老城社区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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