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根据县直有关部门委托,几种形式乡村集镇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石油化工、煤炭开发、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执法信息报送工作;
(四)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吕元博
老城镇社区西街31号1栋
工作日:8:30-18:00
电话:0934—5681003,传真:0934—56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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