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03000000/20250623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合水县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当前全县臭氧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小型汽修企业治理能力薄弱、污染排放问题突出,合水县汽修“散乱污”企业存在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废气收集效率低等问题,亟需重点整治。为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加强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整治,促进行业规范运行,实现行业绿色转型,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全市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方案》(庆市交运字〔2025〕2号)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部门和属地环保监管职责,深化协作,全面加强联合执法监管。突出系统治理、分类施策、源头治理,以稳定达标排放为底线要求,以执法监管为重要支撑,完善激励引导政策配套,促进汽修行业绿色发展,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推进水性涂料替代。
2.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推动治理设施升级。
4.培育新建共享钣喷中心。
(三)整治措施
1.聚焦重点区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2.加快“绿岛项目”建设,推动集约化治理。
3.强化分类整治,严控污染源头。
4.严格执法监管,压实企业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5年5月7日至5月30日)
由县运管局牵头,组织在全县机动车维修市场和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摸排更新,掌握辖区内汽修行业企业数量、企业规模及企业分布情况,做到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
(二)实施阶段(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县运管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全县机动车维修市场和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全县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整治,督促汽车维修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保护问题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期限,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问题隐患,并及时组织复核,记录整改情况。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防问题反弹;对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又无条件、无能力规范的企业,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督促企业关停。
(三)总结阶段(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县运管局要全面总结全县汽车维修行业散乱污和废气排放整治工作情况,梳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针对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规范完善汽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无)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2.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执法检查。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