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83000000/20250603000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阳市教育局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庆阳市教育局印发《庆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招生秩序。全面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确保随迁子女顺利入学。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明确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就读和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由此自由择校。认真办理“教育入学一件事”,完善招生入学方案,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面实现在线报名招生,推进环县试点“小升初”在线招生,针对不熟悉在线操作的群体,指定附近学校等帮办代办。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学籍数据研判学生数量和学位供需,严防转学去择校等现象出现。
《实施方案》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将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和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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