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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教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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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83000000/20240312000000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一次性资助3000元,市列为民实事学生资助政策速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市列为民实事之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项目

目标任务

500名具有庆阳市户籍在庆阳市内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4级的困难家庭子女(包括但不限于三类监测户、城镇差额低保、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单亲困难家庭、有患重特大疾病及重度残疾人家庭、同时供养两个及以上大学生的困难家庭、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的其他困难家庭等)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资助对象按照高校录取批次的先后顺序确定,资助满500即止。

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资金15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

统计名单

5月底前,由县(区)团委成立工作组,参考县民政部门掌握的困难家庭子女情况,对重点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全面了解、横向对比,摸底整理资助对象初步名单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按照资助标准和范围,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初核、市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分批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发放资金

团市委根据提供的资助学生名单、账户信息,统筹财政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发放资助金,完成发放工作。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9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20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跟踪管理

团市委与县(区)团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市级10%县级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区)团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县(区)团委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规定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实施时限

20242月开始实施,11月份完成资助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符合条件的考生

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区团委咨询哦~~~~~


咨询电话


共青团庆阳市委   0934-8223867
共青团西峰区委   0934-8228037
共青团环县委    0934-4421523
共青团庆城县委   0934-3222136
共青团华池县委   0934-5121379
共青团合水县委   0934-5521856
共青团正宁县委   0934-6121912
共青团宁县委    0934-6622367
共青团镇原县委   0934-71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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