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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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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83000000/20230904000001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合水县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合水县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推进幼儿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法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招生、免试招生、划片招生、规范招生,促进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相对就近。按照片区范围、招生计划实施招生,确保常住人口子女按片区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三)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起始年级编班应按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平衡分班,不得设“重点班” “快慢班”或擅自开办“实验班”,小学、初中分别不得新增45人、50人以上大班额。

四)关注特殊。“三残”儿童、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按教育优待政策入学。本校教师子女可视为片区内常住人口入学。

(五)阳光公开。各招生校(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入学时提供的各类证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确保招生公平。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入园:各幼儿园要把年满3周岁(入园年份减去出生年份等于3,同时出生日期必须在当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以户口本登记出生时间为准)作为幼儿入园的法定年龄,不得招收年龄不满3周岁的幼儿。

(二)小学入学: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小学要把年满6周岁(入学年份减去出生年份等于6,同时出生日期必须在当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以户口本登记出生时间为准)作为小学入学的法定年龄,不得招收年龄不满6周岁的儿童。

(三)初中入学:各初中、九年制学校招收辖区内(片区内)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一)幼儿园

(1)县城幼儿园

1.南区幼儿园:永宁路(原公安局巷)以南县城、黎家庄行政村及其他有日托需求的幼儿。

2.县幼儿园:永宁路(原公安局巷)以北、富康路(银座巷)以南县城和片区内华市行政村简托、日托适龄幼儿。

3.阳光苑幼儿园:富康路(银座巷)以北、新民路(陇源聚十字)以南县城和片区内华市行政村简托、日托适龄幼儿。

4.北区实验幼儿园:新民路(陇源聚十字)以北县城和片区内三里店行政村简托、日托适龄幼儿。

5.博苑艾乐幼儿园、小天才幼儿园:不划分招生范围,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

(2)乡镇及村组幼儿园

招收辖区内适龄幼儿。为了享受优质均衡学前教育资源,提倡村组幼儿到乡镇中心幼儿园就读。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1.三里店小学招收家住新民路(陇源聚十字)以北县城和三里店行政村适龄儿童(不包括住宿生)。

2.西华池小学招收家住新民路(陇源聚十字)以南、文化路(教科局巷)以北县城(含文化东路广电局住宅楼、才兴苑住宅楼、教科局西侧住宅楼)和片区内华市行政村适龄儿童(不包括住宿生)。

3.乐蟠小学招收文化路(教科局巷)以南县城适龄儿童、县城周边教学点毕业的适龄儿童(包括住宿生)。

(2)乡镇及村组小学

招收辖区内适龄小学生。为了享受均衡充分义务教育资源,提倡村组教学点学生到乡镇中心小学就读,逐步撤并小规模教学点。

(三)初中

(1)县城初中

1.乐蟠初中招收家住富康路(银座巷)以北西华池小学、三里店小学、乐蟠小学及板桥学区小学毕业生(包括住宿生)。

2.西华池初中招收家住富康路(银座巷)以南西华池小学、三里店小学、乐蟠小学及固城、太莪、店子、西华池镇小学毕业生(包括住宿生)。

(2)乡镇初中、九年制

优先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一)县城学校

1.县城4所公办幼儿园共招27个小班716名幼儿。其中县幼儿园10个班275人,北区幼儿园5个班125人,南区幼儿园5个班150人,阳光苑幼儿园3个班66人。

2.县城3所小学共招21个班1032名学生。其中西华池小学8个班382人,三里店小学6个班300人,乐蟠小学7个班350人。

3.县城2所初中共招26个班1314名学生。其中乐蟠初中招14个班714人,西华池初中招12个班600人。

(二)乡镇学校

乡村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无条件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做到应收尽收。

五、招录办法

由各招生校(园)依据《合水县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简章和招生公告。

六、招生程序

(一)统筹安排全县招生工作(8月10日前)

调研摸底学生分布情况,拟定《合水县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合水县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分解招生计划,安排部署学校招生工作。

(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8月15日前)

根据摸底情况,再次由招生学校(园)根据招生片区,与片区户籍管理部门、街道社区、辖区幼儿园等部门联动,摸排出适龄幼儿、学生基本信息。组建校(园)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制定校(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并将本校(园)招生方案上报教科局审核后,各校(园)发布招生公告。

(三)全面宣传学校招生工作(8月20日前)

县城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通过合水电视台、合水政府网、合水在线、合水圈子、教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简章,让学生、家长了解各校(园)的招生范围、招生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增强社会各界对学校的了解和支持。乡镇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按时组织开展注册报到(8月20—27日)

县城学校由各校(园)长、学校班子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依照本《方案》和本校(园)《招生方案》,严格招生原则和招生时限。各校在报名结束后务必将招生结果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在校(园)门前进行张榜公布,确保家长知晓。乡镇学校要按照各自招生方案,提前摸底掌握学生就学意向,按时组织注册报到,确保辖区内适龄(毕业)学生全部入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招生方案,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明确一名校(园)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及时处理来电、来信,防止问题积少成多、发酵泛化。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县教科局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招生工作顺利平稳有序进行。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报刊、网络、传单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本校(园)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和信访接待地址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控辍保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文件精神,高度关注小升初主要节点,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控辍保学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控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保障在迁入地有学上。要严格落实幼升小、小升初双向监管入学要求,确保适龄儿童不辍学、不流失,在县内学校就读。

(四)鼓励多元办学。各校要根据乡校实际,立足方便学生、家长,优化资源配置,创建多元化办学模式。今年秋季学期县城幼儿园在大中班学生就读学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学校实际,可自愿举办日托班、简托班,并为幼儿提供餐食和午休。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尽量举办日托班、简托班,并为幼儿提供餐食和午休;村级幼儿园要保证幼儿在园时间,必须为幼儿提供午餐和休息场所。同时,积极宣传,上门动员,鼓励村级小学生、幼儿到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就读,确保享受充分的优质教育资源。

(五)严格监督问责。各校(园)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人情招生、关系招生,县局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考试招生、违规收费、设立重点班加大班额的学校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校(园)长责任。对因个别教职工不顾学生及家长利益,为了本人能在该撤并的教学点、幼儿园轻松工作而私下动员学生留下的各种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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