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83000000/20250110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1-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合水县教科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百日行动”治理安排及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根据《合水县校外培训安全工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县教科局商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同意,1月6日在县教科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合水县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百日行动”治理安排及业务培训会。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副队长石斌就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收费、从业人员的资质、消费者权益保障、培训合同的签订、信用监管等问题进行了强调,并对涉及有关的监管事项进行了安排。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翟临峰同志就校外培训机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消防通道设置、灭火器的使用、消防安全培训及排查和演练、消防安全制度的建设等8个方面,向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县职教办主任贾亮就校外监管平台的运行、各类信息公示、收费监管、从业人员管理、使用合规教材、规范营销宣传、安全防范管理等规范办学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最后,县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喆对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不麻痹。要进一步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规范办学,对办学不规范的机构将坚决予以取缔、关停。二是在规范管理上不松劲。要旗帜鲜明地把党建工作作为校外机构规范发展的首要任务,把牢校外培训机构正确办学方向;持续推行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做好课程上架、消课及风险预警处理等常规工作。三是在风险防范上不怠慢。要对本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消防以及周边环境进行反复排查,存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要明码标价、合理定价,公示收费标准,守牢收费红线;要规范宣传、规范使用教材,严防品行不端的员工等潜在风险。四是在宣传引导上不缺位。组织开展培训机构办学评选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引领广大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强化监管执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推动整体行业秩序有效整肃、行风有效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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