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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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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畔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何家畔镇 发布时间:2024-02-02 14:48: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何家畔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s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何家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合水县何家畔镇何家畔村街道72号,电话:0934-5551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何家畔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高质量方向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镇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其中,合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7条;其他媒介(如:何家畔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3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政策解读方面以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为原则,将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作为重点,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及时关联;着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一文一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和权威化。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及时更新公开信息107条,其中通知公告37条,预算决算1条,政策解读6条,人事信息10条,招考信息11条,预警信息31条,(镇)村务公开11条;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类咨询诉求21件,全部答复办结到位,群众满意率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 微信公众号、各村宣传栏广泛宣传“甘快办”APP、自助服务终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服务模式的知晓率,下载注册“甘快办”APP达3000多人次,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高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何家畔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何家畔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编制完成了全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严格绩效考评。镇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实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和“回头看”,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数量、针对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网站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发布平台主体责任、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响应、错误信息处置、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务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网站管理专业技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等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增强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