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83000000/20250829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8-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何家畔镇“五小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五小”车辆通行秩序,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五小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合道专委〔2025〕1号文件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驾驶农用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车需持有机动车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拖拉机需持有农机准驾机型的驾驶证。
2.农用车、低速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逾期未检验、拼装报废车、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3.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未购买保险、酒后驾车无证无牌、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4.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未纳入“公告”的非标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6.路面是否存在坑洼、沉陷等,路基稳定情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是否缺失、损坏或被遮挡,影响交通安全等问题。
7.其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二、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3日至6月10日)。精心谋划,制定整治方案,做好专项整治组织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和乡村大喇叭工具主动发声,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为整治行动预热造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至7月20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协调,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形成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
(三)巩固成果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总结经验做法,深化整治工作,固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摸排核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村要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村组干部和基层劝导员作用,深入村组、走进农户,摸清辖区内“五小车辆”和驾驶人底数。对农忙时节、务农务工、婚丧嫁娶、集市等集中出行群体、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出行线路进行排摸掌握,采取上门宣传警示、随行监督管理、路面检查劝导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驾驶“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出行安全风险。镇交警中队要督促车主按时办理挂牌、检验、报废等相关手续,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协作发力,全面落实严管措施。镇市场监管所要排查全镇所有电动车销售企业及门店,严把准入关,依法依规查处销售非标车辆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标车及改装车进入市场销售。何家畔九年制学校及中心小学要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责令学校与教职工、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适时组织开展“拒乘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违法载客车辆’的安全教育活动,倡导学生上下学期间禁止乘坐“五小车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盯紧看牢,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镇交警中队对重点路口、路段、区域进行集中劝导整治。一是对查处的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农用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等,依法扣留至违法状态消除;二是对“五小车辆”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拘留,并对查获的摩托车、电动车及时造册登记,注明处理结果;三是对准驾车型不符行为一律严格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
(四)督导监管,切实提升防范水平。自即日起,镇分管领域及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项目工地、农业生产工地、红白喜事出行地,对运送务工人员及生产物资的交通工具、行驶道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检查。对项目安全负责人、车辆驾驶人要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责任交代和安全提醒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职工、工人安全教育,及时做好防范。要在施工点位、人员、车辆较为密集区域要设置必要的警示、警告标志,严禁用三轮汽车、电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运送人员。
(五)多措并举,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和乡村大喇叭,全方位宣传“五小车辆”违法的危害性和典型案例,切实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在整治执勤点、集市及人流密集区采取张贴挂图、悬挂标语,发放文明行车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镇直各单位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张宝宁办理具体业务。
(二)形成监管合力。“五小车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的群体利益众多,既是交通管理的难点,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村、镇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五小车辆”整治工作懈怠、履责不力、事故频发的村、有关单位,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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