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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何家畔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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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283000000/20230904000000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合水县2023年果品产业扶持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苹果树栽植补助。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经各乡镇审核,自愿矮化密植果园的农户,由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建园,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2500元,重茬地进行土壤改良后矮化密植的,在此基础上每亩再补助2500元;按短枝或乔化模式栽植的,每亩补助500元,重茬地进行土壤改良(开沟,增施有机肥、土壤改良剂,压埋秸秆)后栽植的,在此基础上每亩再补助2500元。

(二)防灾减灾补助。对于种植基地100(含)以上且带动农户10户以上的品企业、合作社,搭建果园防雹网、安装防霜机经验收合格,按实际采购价格给予企业、合作社补助40%。对农户自愿搭建果园防雹网、安装防霜机发生器经验收合格的,按实际采购价格给予补助50%

(三)提质增效补助。对示范带动效应好、发展苹果产业积极性高的专业乡镇、专业村,优先安排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对示范园推广落实现代标准化管理技术措施,提高果园单产,提升果品品质,增加果农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四)有机肥替代化肥补助。选择苹果产业专业村,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每亩发放生物有机肥6240公斤。通过进行生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提高果园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果品品质,增加果农经济收入。 

(五)高接换优补助。鼓励支持果农对老旧果园进行高接换优,经验收合格,矮化密植园每亩补助1000元,乔化果园每亩补助500元。

(六)苹果营销补助。采用订单收购、产品代销的联农带农模式,企业或合作社申请,经行业部门同意,在国内省会城市或相关重点城市设立标准化合水苹果直销窗口,且每年销售合水苹果500吨以上,带动农户20户以上,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直销窗口必须连续营销3年以上。

(七)示范户补助。对果园管理标准化程度高、使用推广新技术、经营效益好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户,经验收,每户补助1万元。

(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补助。对示范带动和技术服务能力强的联农带农果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服务队、家庭农场每个补助5万元。

(九)企业建办。通过招商引资建办果品加工企业,按政策向省、市、县申报财政补助。

(十)机械补贴。采用吸纳就业、技术服务指导的联农带农模式,企业、合作社因发展果产业购买国家、省、市农机具补贴目录外的农机具,带动农户5户以上,按照价格予以补助50%

(十一)贷款贴息。采用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技术服务指导的联农带农模式,产业企业或合作社在银行贷款用于果产业发展的,带动农10户以上的,县财政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补助3年,贷款贴息部分每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十二)社会化服务补助。与高校和专家加强技术合作,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陇东学院、庆城果树试验站等市级苹果产业体系岗位专家,每人每年补助资金2万元,为全县果产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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