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83000000/2023121400000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加强街道建设管理告知书
各企业、居民、经营户朋友们∶
大家好!为营造全民参与文明村镇创建的良好氛围,共同打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街道生活环境,全面提升街道管理水平,依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门前五包”。临街企业、住户、门店、经营户不得私搭乱建、出店占道经营,不得在室外摆放、存放各类物品,不得在绿化树木上拉线、晾晒衣物等;针对临街企业、住户、门店、经营户噪音扰民及地面卫生脏乱差等情况,何家畔镇小城镇管理工作组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规范车辆停放。车辆统一整齐停放在街道停车位,对不按规定停放的影响交通的,何家畔镇交警中队将及时予以清理。
三、规范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实行一店一牌。不得在道路两旁私自设立安装广告招牌,不得擅自拉横幅广告等。
四、规范建筑施工。集镇街道两旁建筑工地及石油井场必须设置围档,重要建筑工地需对出入口硬化,场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严禁出现抛撒滴漏行为。
五、加强街道管理。所有流动商贩一律进农贸市场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破坏环境卫生,并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严禁流动商贩在学校周边售卖食品等。
六、爱护环卫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垃圾箱,禁止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不得在街道、树坑、花坛、草坪、公厕等处乱堆乱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及其它污物;不得践踏草坪、毁坏园林绿化设施。
七、遵守相关规定。各企业、居民、经营户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严禁乱搭乱建、违规占地等破坏城市规划的行为。要爱护街道集镇形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建设建(构)筑物,不在建(构)筑物、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八、积极主动配合。各企业、居民、经营户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街道集镇管理,共同维护街道正常的管理秩序;对违反以上规定未自行整改的,何家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何家畔镇派出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街道建设管理,有了大家的积极参与,将会更整洁、更靓丽,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和谐美丽宜居的何家畔贡献力量!
何家畔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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