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73000000/202309130000002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9-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合水县“助企惠民·乐购合水”促销 及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甘肃省2023年省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甘肃省商务厅研究制定的《2023年扩内需促消费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庆阳市“助企惠民·乐购庆阳”2023年度系列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庆市商发〔2023〕2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加速市场回暖提升,特制定合水县“助企惠民•乐购合水”促销及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实施方案。
一、原则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财政补助、企业让利”的原则,以政府政策资金扶持带动企业积极参与,撬动社会资源投入,围绕家电、成品油、批零住餐、农特产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速消费市场回暖,努力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目标任务。
二、促销内容
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商圈,聚焦重点大宗商品、重大节日、重要节会时机,组织开展“六大系列”促销活动,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一)重大节庆集中促销活动。鼓励县内重点商贸企业积极利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大型促销活动,促进市场活力,增加企业经营收入。
(二)配合开展汽车巡展促销活动。按照市商务局下发的促销活动方案安排,计划10月份开展汽车下乡巡回展销活动。根据促销活动计划,提前谋划部署好促销场地、活动方案等,积极动员我县2户汽车销售代理企业参与促销活动,做好配合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汽车下乡巡回展销活动顺利开展。
(三)成品油促销活动。根据市商务局促销安排,协助中石油庆阳分公司和中石化庆阳分公司组织开展每月十惠、周三迎新、周五周六会员日等主题促销活动,活动包括为中石油好客e站App客户及个人记名卡客户充值1000元以上赠送油品券和非油券;所有使用翼支付业务加油的用户享受95折立返优惠等,进一步拉动成品油销售。
(四)农特产品促销活动。组织县内农特产品销售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并在县内东方百佳、新华购物等商超设立合水消费扶贫农特产品专区,对合水特色农特产品进行展示促销;持续强化东西部协作,支持企业开拓京津沪深等大中城市市场,开设销售窗口档口,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
(五)文化、旅游、餐饮、住宿融合促销活动。依托“节会”在县内限上餐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及文化旅游节现场特色美食展示推介、农特产品促销活动,支持餐饮企业加强与外卖平台合作,扶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帮助服务档次较高的企业加入甘肃美食地图平台,鼓励餐饮企业适时推出家庭餐、敬老餐、亲子餐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消费套餐,扩大促消费活动成效。
(六)电商直播大赛及电商直播促销活动。举办“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 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推介方式,甄选一批优质的特色产品、培育一批本土品牌、挖掘一批电商直播人才、打造本土产品主播矩阵、加快培养电商人才、聚力打造合水产品品牌,带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同时,依托 “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购物节,组织县域电商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直播带货、短视频促销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促销,进一步拉动县域经济增长。
三、活动安排
(一)资金拨付。合水县“助企惠民·乐购合水”促销及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活动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其中促消费启动仪式及其它费用5万元,剩余195万元全部用于电子现金消费券补贴。计划第一阶段投入100万元,第二阶段100万元,待12月31日活动结束后,由牵头实施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由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活动时间。本次电子现金消费券发放共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期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覆盖范围。促销活动发放电子现金消费券适用范围为:全县限上商贸企业、重点培育企业、限下样本商户(名单详见附件2),规上工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家电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加油站(名单详见附件5),电商物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6)。
四、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金额及消费企业设定。本次发放的电子现金消费券金额共计195万元,分为购物餐宿电子现金消费券、家电补贴电子现金消费券、加油补贴电子现金消费券、物流补贴电子现金消费券4种类型。
1.购物餐宿电子现金消费券。设置金额140万元,分为满500元减100元,满100元减20元,满50元减10元3种。此类消费券可在参与促销活动的限上商贸企业、重点培育企业、限下样本商户、规上工业企业消费。
2.家电补贴电子现金消费券。设置金额30万元,分为满2000元减100,满5000元减300元,满10000元减500元,此类消费券可在参与促销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消费。
3.加油补贴电子消费券。设置金额20万元,分为满300元减15,满200元减10元,满100元减5元,此类消费券可在参与促销活动的加油站消费。
4.电商物流补贴电子消费券。设置金额5万元,每单补贴运费4元,此类消费券可在参与促销活动的电商物流企业消费。
(二)投放规则。第一期发放消费券金额为总设置金额的一半,电子现金消费券活动使用有效期截止第一期活动末,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纳入第二期发放;第二期活动现金电子消费券有效期止第二期活动结束日24时,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至政府账户。
(三)领取及使用规则。本次促销活动电子现金消费券领取平台为中国电信翼支付平台,消费者可直接进入参与促销的企业或门店消费,消费支付金额达到电子现金消费券限额标准时自动抵扣相应金额。该消费券可在同一类参与促销的企业或门店任意消费,每日均可使用,每种类型消费券每日限用1份,可同时兼容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每期消费券补贴资金发完活动即止。
(四)资金监管。电子现金消费券的发放、使用、汇总及拨付由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每期活动结束5日内由参与促销主体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并填写《2023年“助企惠民·乐购合水”系列促消费活动补贴资金申请表》,经中国电信合水分公司审核后提交县工信商务局,县工信商务局汇总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7)。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本次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商家促销活动补贴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促销活动的宣传推广和氛围营造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本次促销活动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县工信商务局做好企业促销活动中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市场主体资格合法认定等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参与活动企业的税收账务监管和今年以来企业的纳税营业额认定等工作;县城管局负责本次促销活动的场地协调等工作;中国电信合水分公司负责本次促销活动的电子现金消费券发放、网络数据统计和技术支撑保障等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调。县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中国电信合水分公司等单位要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的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情况,灵活调整电子现金消费券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等,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三)强化宣传造势。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促消费活动内容和优惠方式等信息,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促销活动,提升促销活动成效。县工信商务部门要及时对促销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扩大促销活动效果。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本实施方案中分工,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好本次促销活动。要加强本次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对促销活动中虚开虚支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强化安全防护。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工作,避免遭受恶意攻击;中国电信合水分公司要全力做好网络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在活动各个环节充分保障系统平台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个人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个人用户信息泄露。
附件:1.合水县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活动细则
2.合水县促销活动商贸企业名单
3.合水县促销活动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4.合水县促销活动家电企业名单
5.合水县促销活动加油站名单
6.合水县促销活动电商物流企业名单
7.2023年“助企惠民·乐购合水”系列促消费活动补
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
合水县第二届电商直播大赛活动细则
一、赛段设置及比赛形式
(一)赛段设置
本次电商直播大赛共设“直播带货”和“短视频推介”两个赛段。
(二)比赛形式
1.直播带货
(1)参赛选手最多可报名3个达人直播账号,平台不限,带货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在正规渠道被允许流通的商品,以合水县生产产品为主,产品类别不限,最终以各报名选手的直播账号在规定比赛期内的带货销售总额进行成绩排名,给参赛者颁发相应奖励。
(2)参赛选手须做好每日数据记录及凭证留存,包括账号每日后台数据的截图、录屏或拍摄视频等。
2.短视频推介
参赛选手仅可报名1个达人账号,平台仅限于抖音或快手,参赛者要结合合水县特色,自选创意主题(例如:乡村振兴、消费帮扶、线下本土老字号及餐饮探店、特色美食、旅游观光、感人故事、奇闻轶事、返乡创业等),进行短视频创意拍摄,上传至抖音或快手平台,比赛期内不限条数,最终根据在比赛期内发布作品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四维度进行评分排名,给参赛者颁发相应奖励。
二、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参赛对象
合水县内短视频创作从业或爱好者,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直播带货者,或是相关行业的企业、团队、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企事业单位成员),并鼓励驻村书记、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等积极参与。
(二)报名条件
1.直播带货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直播平台相关规定。
(3)参赛选手或参赛电商店铺近五年内均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4)直播带货平台不限,同一参赛选手最多可报名3个达人直播账号。
2.短视频推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参赛选手近五年内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3)参赛选手短视频发布平台仅限于抖音和快手。
(三)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通过扫描赛事宣传渠道中的二维码进入在线报名端口,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参赛。也可通过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合水电商”添加大赛工作人员微信获取联系方式进行报名。
(四)其他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报名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短视频拍摄、直播带货等相关经验。
2.参赛短视频作品应由报名参赛者参与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加),报名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完全著作权,因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存在版权纠纷或争议,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3.大赛组织单位有权无偿在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播放参赛作品,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4.大赛报名者需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发表反党反政府言论或带有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行为;禁止直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禁止以任何形式表演带有涉黄擦边、低级趣味的内容;禁止播放国歌、红歌或其他革命励志类歌曲并发表不当言论评述;禁止其他涉政、涉黄、违法、侵权或威胁生命健康的行为;主播之间竞争严禁煽动粉丝对其他主播进行人身攻击等具有伤害性的诋毁行为;严禁借助个人号召引起粉丝对官方正常管理工作的指责和攻击。
三、大赛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直播带货
在参赛选手中评选“合水最佳主播奖”6名,分别为: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含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2000元含证书;
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1000元含证书。
(二)短视频推介
在抖音和快手平台评选“最美家乡代言人”6名,分别为: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含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2000元含证书;
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1000元含证书。
四、评分规则
1.直播带货参赛者成绩根据各直播账号销售总额进行成绩排名,大赛鼓励积极带货销售,大赛结束后由组委会成员统计并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奖项。
2.短视频推介参赛者在同一平台的短视频成绩采取作品平台数据分计算作品综合得分,作品的平台数据分采取满分百分制,参赛短视频在其所在平台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四维度分值分别占比50%、20%、15%、15%,根据参赛作品平台数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大赛鼓励积极创作,但同一参赛者在同一平台发布的作品中,最多提报1条作品参与评分,并根据最终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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