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合水县人民政府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73000000/20230620000000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合水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购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引导东西部协作地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天津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消费帮扶新格局,进一步扩大合水县农特产品在天津等东部地区的消费规模、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支撑和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二、主要目标

依托县域苹果、玉米、紫苏等优势产业,通过实施农产品销售补贴项目,进一步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加强与天津市红桥区商务局和国投集团进行对接,引导东部先进企业来合考察,引进一批符合我县实际的重点产业投资合作项目,推动项目尽快签约落地。

(二)持续深化产业合作。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津企陇上行”、“津陇共振兴”、“兰洽会”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合水县农特产品在天津等东部地区的消费规模、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支撑和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三)项目助推消费帮扶。通过实施农产品销售补贴项目,进一步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1)项目内容

对在县域内注册登记销售合水县农特产品(以销往东部地区为主)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4%给予补贴(统计口径为线上销售+线下销售,以线上销售为主),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80万元,按照先申报先补贴的原则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结束(企业申报农产品销售补贴资金,需在2023年11月底前,向县工业和商务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销售发票、合同、联农带农名单等佐证资料)。

(2)资金来源

遵照中共合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历年结余资金调整及中央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合农领发〔2023〕7号)文件,列支200万元用于实施农产品销售补贴项目。

(3)联农带农

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农特产品方式,带动不少于申请补贴资金(元)的0.1%人持续稳定增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对天津帮扶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从管理机制、实施主体、资金投入等方面全程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项目管理。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督项目实施企业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县审计部门进行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切实抓好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合水县2023年农产品销售补贴资金申请表.doc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