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73000000/20230620000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合水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补贴对象:县域内注册登记销售合水县农特产品的企业(以销往东部地区为主)。
2、补贴标准:销售额的4%,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80万元。
3、统计口径:线上销售+线下销售,以线上销售为主。
4、申报材料:资金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销售发票、合同、联农带农名单等。
5、联农带农方式: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农特产品方式,带动不少于申请补贴资金(元)的0.1%人持续稳定增收。
6、补贴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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