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13000000/20231208000001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3-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公安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2023年1月6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公安管理工作规则、计划、办法、措施,掌握、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全县社情动态和治安形势,制定相应对策,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案件的侦办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突发恐怖暴力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骚乱;取缔、打击非法组织。
3、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110“报警指挥系统报警求助、处警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禁毒工作。
4、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检查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消防和综合应急救援;承担消防安全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指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治安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群众性治保组织工作措施的落实。
7、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承担各类预审案件的起诉、移送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及人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承办少年犯罪收容教养审批和劳动教养审批。
8、负责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督察工作;受理查处对警察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承办公安信访案件。
9、负责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合水县公安局内设33个队所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7438.18万元,较去年预算5721.55万元,增加1716.63万元,增加23.08%。
(二)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743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3.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8.8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3.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8.8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5,185万元,比2022年预算185万元增加150万元,增加44.7 %,增加原因为监控点位增加,智慧交管项目,智慧交管项目开工。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52万元,较2022年2.7万元增加23.3%,增加原因与交警大队合并。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较2022年103万元增长23.7%,原因为部分车辆老旧,油耗及维修费用增加,租用12辆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5.机关运行经费1085.8万元,比2022年预算618.8万元增加43%,增加原因与交警大队合并,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禁毒项目50万元,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30万元,警犬消耗专项经费5万元,城乡视频监控建设及运行费20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5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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