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070211020000113000000/20230208000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合水县公安局关于认领无主财产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广大人民群众: 2021年3月25日,我局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中,依法冻结汤某涉案银行账户资金750000元人民币。经查,汤某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冻结资金至今无人认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望相关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等证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合水县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财产及孳息作为无主财产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闫警官 联系电话:0934-5927039 13830404171 地址:合水县公安局(合水县西华池镇古象西路3号) 特此公告 合水县公安局 2023年2月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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