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13000000/20230912000000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籍管理 |
合水公安省内户口迁入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一)迁入城市、城镇:
全省所有城市城镇落户不设置任何条件,实行零门槛落户。
(二)迁入农村:
符合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条件的原则同意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在办理程序上,必须征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政府的意见,并要与现行的“三投靠”落户具体条件相符合,对父母、夫妻、子女正在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予受理。子女已婚的,不能投靠父母。
二、申报材料
(一)“三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夫妻投靠: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被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结婚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任一方均可)(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2.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被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父母投靠子女: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被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二)工作调动落户:
1.申请人调入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上级人事(组织)部门的任命(任职、交流)文件(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在落户地有本人住房的,提供房产手续;申请人在落户地有亲属且要落在亲属户口上的,提供亲属同意落户的书面承诺及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三)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落户:
1.申请人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有单位公章)(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在落户地有本人住房的,提供房屋手续;申请人在落户地有亲属且要落在亲属户口上的,提供亲属同意落户的书面承诺及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四)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1.房产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赠予公证书或房屋继承公证书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房屋所有权为家庭其他成员名下,申请户口迁入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其落户的书面承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申请户口迁入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五)大中专院校录取落户:
1.申请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申请人就业通知书或择业通知书(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落家庭户户口簿或集体户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毕业证(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七)其他符合规定的落户:根据具体情况即时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地点
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籍室、迁入地派出所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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