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23000000/20220428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4-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2年合水县粮食稽查大队预算公开
根据2022年3月30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水县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粮食质量、粮食统计的执法监管,查处粮油案件,受理群众举报的有关粮食管理事项的检查工作。
2、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4、承办市粮食执法大队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粮食稽查大队内设三个股室,分别为人秘股、业务股和财务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79.89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76.89万元。
(二)项目支出
1、专项经费3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专项经费30000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粮食储备补贴1000000元(2022年储备粮补贴由主管部门县发改局预算)。粮食稽查大队业务费30000元。
(三)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1、人员经费:核定在职人员经费53.7万元;与2021年人员经费62.76万元相比,减少14.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万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无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30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8018元。其中:办公用房668.25平方米。
六、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8)
合水县粮食稽查大队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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