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23000000/20211108000000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0年度合水县项目办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考察论证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建立全县统一的建设项目数据库,收集、考察、论证、汇总全县农业、工业、城建、交通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2、负责协调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汇编、论证、推荐、洽谈、审查、申报、审批,以及招商引资的经营活动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申报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工作。
4、监督检查全县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实施。
5、负责搜集整理国家、省、地有关项目投资政策、投资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项目宣传、政策研究、资料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隶属于合水县发改局下属独立编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与发改局联合办公,单位无独立的内设机构。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7.11万元,支出总计67.1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83万元,减少4.2%,支出增加2.83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办公经费支出减少。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5万元,增长2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6万元,占92.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万元,占7.5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4万元,较上年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1.57万元,较上年减少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及工作任务增加,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基本收入67.11万元,较上年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办公经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增加。基本支出67.11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了7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及人员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由于和发改局集体统一办公,发生的“三公”经费全部由发改局列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5.04万元,增长43.59%,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及工作任务增加,由此增加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无独立的办公用房,在政府统办楼集中统一办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20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合水县项目办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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