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23000000/20250114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合水县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合水县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公开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内容包括我县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0934-5521595。
(二)邮箱反馈:hsxyhyshjldxzbgs@163.com。
(三)来访反馈: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其他渠道:政务服务12345热线电话等。
三、反馈问题处理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由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甄别,并联合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协调办理,在收到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市场主体。通过政务服务12345 热线电话等渠道反馈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问题追溯和回访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办结并反馈市场主体后,由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实地回访市场主体,了解市场主体满意度。
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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