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23000000/202511270000004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段家集乡2025—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期
我乡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10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灭火戒严期。
二、成立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
(一)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乡上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政府乡长李风钊同志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向柏霖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包村领导、乡派出所所长、九年制学校校长、学区主任、卫生院院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组成,并明确各成员职责。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段家集乡人民政府,由分管领导向柏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焕军办理具体业务。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小分队,保证人员在岗在位。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乡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乡村级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隐患后,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责任制度,立即向乡政府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方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要立即启动扑救方案。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汇报。村级主要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乡、村或林区的,要快速通报其他乡、村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要立即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村要迅速调动扑火小分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应急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时,要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因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
5.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乡村工作人员要在通往火场的岔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及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6.器具装备。被抽调的扑火队要携带铁锹、䦆头、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积极参与火灾救援。
四、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护林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12小时,经乡护林灭火指挥部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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