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23000000/202312110000006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发展奶羊产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羊只补助。一是基础母羊补助。散养户和50只以上新扩建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调引羊只的检疫合格证明、购羊合同等证明材料,经由乡村初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乡村落地监管后,对引进羊只(8月龄以上)每只补助1000元。二是差异补助。依据引进羊只产奶量,在交奶期结束后,按照当年验收羊只数量、交奶总量、交奶天数核算羊只平均日单产量,日单产达到1-1.5公斤,每只羊补助200元,超过1.5公斤,每只羊补助500元。三是种公羊补助。按照存栏基础母羊200只配备1只种公羊标准,对养殖场自购12月龄、体重50Kg以上,优质萨能种公羊每只补助3000元。
圈舍补助。散养户和50只以上新扩建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每只羊圈舍建设需2平方米核算,标准化羊舍建设每平方米补助50元,即每只羊圈舍补助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羔羊暖棚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补助。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经验收达到环保要求的,按照养殖规模,贮粪场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补助(给予0.3-8万元的奖补资金,)。对已建成的奶羊合作社标准化贮粪场,未享受政策补助的按以上标准给予补助。
创业补助。鼓励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建办奶羊养殖场50-200只以下规模奖补1万元;200只及以上规模奖补2万元,大学生可同时享受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岗前培训、非公经济就业等人社部门扶持政策。
科技服务补助。由专家技术团队通过科技研发开展奶羊核心种群培育,并对全县奶羊改良提供技术服务。对存栏千只以上的合作社聘请常年驻场兽医,由县畜牧兽医站进行量化考核,督促完成年度指标任务,每年补助3万元。
品牌建设补助。企业(合作社)申报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保持有机产品认证、续展绿色食品认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每个无公害农产品补助5000元,绿色食品补助8000元,有机农产品补助10000元。
贷款贴息。散养户、新(扩)建50只以上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未享受贴息贷款政策的原有合作社(仅限于补栏或扩栏),按照羊只引进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按照每只羊1000元标准,以银行贷款凭证为依据贴息扶持(本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年。
养殖机械设备补贴。散养户和50只以上新扩建合作社(家庭农场)新购奶羊冷藏罐、运输罐、挤奶及巴氏杀菌设备,规定名录外合作社(家庭农场)自购奶羊产业发展所需机械,按照购置价格的50%予以补助。
鲜奶补贴。收奶企业收购鲜奶,以适时羊乳市场价格为准收购,差额部分由政府对养殖场(户)予以补贴。
人工授精补贴。由技术团队对全县奶羊采用同期发情、人工受精技术进行配种,妊娠率达到90%以上(配种后45天B超检查),给养殖场(户)每只羊补助50元,精液由良种繁育中心提供。
人才培训补贴。鼓励奶羊养殖场(户)负责人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当年参加省级“头雁”项目并获得相关产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享受培训补贴资金5000元;参加“中国乡村振兴创业者支持计划”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享受补贴资金3000元;当年参加“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并获得相关农民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可按职称级别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中初级300元、中级500元、高级1000元)。
科技服务保障。由专家技术团队通过科技研发开展奶羊核心种群培育,并对全县奶羊改良提供技术服务。
养殖风险保障。按照每年每只羊60元(政府扶持48元,奶羊养殖场自付12元,保额1500元每只)购买养殖业险。
奶羊产业发展奖励。鼓励全县散养户、养殖场抱团发展,成立奶羊产业发展联合社,同时鼓励奶羊养殖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年底对联合社运营情况和“联农带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优选表彰奖励,对其补助20-30万元。对奶羊养殖的龙头企业和养殖场(户)进行综合考评,对运营状况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养殖场(户)表彰奖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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