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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段家集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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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323000000/20230912000000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段家集乡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合水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3] 50)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段家集乡位于合水县东南部,共辖6个村民委员会35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3298户12486人,土地面积7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奠定了充分条件。近年来,我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机械作业面积逐步扩大,但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程度还不高,特别是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覆盖率较低,因此在全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于提高全乡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目标

根据《合水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3] 50)文件精神,我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实施全程托管任务4000亩。实施主要产业以小麦作物为主,形成全面稳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引导农户参与到规模高效、集中连片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当中,全力落实粮食安全生产。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全现代农业竞争力。

三、项目实施内容

1.服务产业。2023年我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要产业是小麦,县级拟定补助资金20万元。严格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各环节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2.服务对象。内种植小麦的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重点以省道318沿线、集中连片种植为主,突出示范区、示范点和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规模种植为重点,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

3.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市场监管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账目健全规范,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自愿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2)依法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在服务质量、价格方面群众认可,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和设备,农业技术力量、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带动小农户在50户以上,服务能力在5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选择,示范性级别按国家、省、市、县级等级,高一级优先选择。

4.托管服务标准:

(1)深耕:小麦、玉米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残膜净度95%以上。

(2)播种:做到下籽均匀,不漏播,深度适宜,出苗率95%以上,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3)防治:喷施均匀,统防到位,达到“一喷三防”。

(4)机收:小麦、玉米成熟适时机械收获,收获时损失率≤5%,玉米留茬平均高度不高于10cm。秸秆可直接粉碎还田也可打捆用于青贮;籽粒秸秆混收用于饲料。

在项目实施中,服务组织承担作业安全责任,作业时应确保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或纠纷,由服务组织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依据双方所签订的《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合同》,由服务对象向服务组织缴纳托管费用,确认作业地块和作业面积。作业服务完成后,乡人民政府和相关村委会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依据托管费用支付方式,资金补助给作业服务组织。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物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能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等非服务性环节。

6.补助标准。根据县上统一标准进行补助。

四、实施流程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81日至8月10日)。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资料、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项目,营造项目实施氛围。各村对实施区域及服务组织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乡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3年8月11日10月31日)。各村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专项行动,并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强化具体问题调研指导,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2月)。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内容后,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及结果,对服务主体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和服务质量进行核验。验收合格的,按照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助资金兑付结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协商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检查指导、协调推进。          

(二)强化督促指导。政府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及时解决项目实施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队伍和服务市场,推动项目规范管理。

(三)做好服务宣传。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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