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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板桥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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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273000000/20211110000000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合水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至我单位的《关于下达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开展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文件精神(合财发〔2021〕171号),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⑴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⑵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⑶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⑷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⑸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⑹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⑺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板桥镇2020年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人数67,其中行政实有人数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实有人数42人。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收入2068.1万元,比2019年决算收入减少了614.63万元,减幅22.91%;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75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315.1万元,完成收入的174.65%。

2020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支出2068.1万元,比2019年决算支出减少了614.63万元,减幅22.91%;2020年初预算支出75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315.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74.65%。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收入20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88万元,占收入87.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22万元,占收入的12.34%。

2020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支出2068.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068.97万元,占51.69%,项目支出999.13万元,占48.3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8.34万元,占52.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8万元,占9.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7万元,占0.33%;城乡社区支出264.8万元,占12.8%;农林水事务支出477.87万元;占23.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占0.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9万元,占0.23%

(三)“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5.8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048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了0.1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0.183万元。我镇“三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9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8万元。2020年决算支出比2019年决算支出增加0.18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20年年末,板桥镇用车保有数1台,2020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0.80万元,2020年决算支出比2019年决算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1.23%。主要用于用于省市县部门调研考察接待等活动支出。共接待95批次,23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4万元,比2019年减少14.66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3万元。主要用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13.81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2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合水县板桥镇政府性基金收入255.22万元,主要用于兑付板杨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款及板桥镇生活污水支管线建设工程款。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板桥镇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板桥镇2020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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