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311300000004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1-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甘肃省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省内通办”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我县将按期开展省内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及条件
(一)通办范围
此次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仅限于双方或一方为甘肃户籍的内地居民在甘肃省内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不列入“省内通办”范围,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通办条件
内地居民结(离)婚调整为: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甘肃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现役军人结(离)婚调整为: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甘肃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二、受理条件
(一)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任意一方(或双方)为甘肃省户籍居民;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1、任意一方(或双方)为甘肃省户籍居民;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自愿离婚。
三、所需材料
(一)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还需同时出具军人证件(证件应当在有效期内);
2、双方户口簿,现役军人需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
3、3张2寸双方近期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还需同时出具军人证件(证件应当在有效期内);
2、双方户口簿,现役军人需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
3、双方结婚证;
4、2张2寸单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半身免冠照片;
5、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注:当事人有特殊情形的,请咨询县婚姻登记处0934-5651130(结婚)、0934-5651091(离婚)。
四、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合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即时登记。
(二)网上预约:当事人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也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预约电话:0934-5651130(结婚)、0934-5651091(离婚),预约成功后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合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即时登记。
五、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合水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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